让秦腔艺术绽放时代光彩******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西安易俗社是鼻祖剧社、文化剧社、革命剧社,也是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保护单位。在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上,西安易俗社有着自身的担当和使命。
新时代以来,我继续秉承西安易俗社“移风易俗、启迪民智、辅助教育、推陈出新”的办社宗旨,强化精神传承、剧种传承、剧目传承、人才传承,倾力打造西安易俗社文化研究院,收集整理百余年来西安易俗社珍贵文献资料,对老字号品牌文物保护单位的剧本、场馆、剧目、历史资料等实施全方位保护。
传承经典,保护非遗。我与同仁们一起抢救复排易俗社原创经典传统剧目《三滴血》《双锦衣》《软玉屏》《貂蝉》《夺锦楼》等本戏、折子戏本(折)80多部,同时不断打造精品剧目,创排大型秦腔剧目《柳河湾的新娘》《秦腔》《易俗社》,推出《百年易俗社》纪录片,并将《三滴血》《柳河湾的新娘》拍摄成秦腔3D电影。《三滴血》还被拍成动画片在巴基斯坦等国家的电视台播放。
易俗社不断挖掘整理百余年来博大精深的戏曲文本,同时结合时代发展需求,创排了大量现实题材作品,唱响时代主旋律。2020年,为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我们根据同名京剧移植改编秦腔现代戏《党的女儿》;2021年,在秦腔现代戏《织梦人》中,我作为“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获得者,饰演了20世纪50年代闻名全国的劳动模范赵梦桃,打造“以劳模演劳模”;2022年是易俗社建社110周年,我们推出了眉户剧现代戏《滚烫的年华》、新编秦腔历史剧《昭君行》、秦腔历史剧《程婴救孤》等,同时出版了《中国戏曲典藏·百年易俗社》等10余部系列丛书、20余部剧目音像制品。
为了提升和弘扬易俗社的学术价值,我积极推动易俗社走进高校进行演出和讲座,开展戏曲研学。活动期间,我和同事们会示范剧目片段、唱段,示范秦腔、眉户、碗碗腔、弦板腔、商洛花鼓、阿宫腔、线腔、同州梆子、陕北道情、汉调二簧等多种剧种,让学生们由体验、体会而至体现,了解秦腔和易俗社。
2020年,作为陕西省人大代表,我在多次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秦腔的立法性保护。《陕西省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秦腔艺术的保护传承发展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保障。
秦腔艺术历史悠久,如何更好地融入时代发展,绽放时代光彩?在我看来,不断守正创新,才是传统文化与时俱进的根本。打造易俗社文化街区,让秦腔与易俗社走进更多年轻人的视野,便是其中的重要举措。
早在2016年,我和同事们就以8间女生宿舍的场地,打造了一个微型的易俗社展陈馆,介绍易俗社历史,引发社会各界关注。随后,我提出了以文旅融合促发展的思路。在各级政府的关注与支持下,2021年9月,易俗社文化街区正式开街,包括易俗社百年博物馆、中国秦腔艺术博物馆,还有露天戏台、老字号美食等,集“馆、展、演、旅游、体验互动”为一体,现已成为当地文化旅游新地标。
踏上新征程,我将继续以身作则,带领易俗社进一步以传承、保护和发展秦腔事业为主要任务,不断增强历史自信、文化自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独具秦风秦韵的文艺精品。
(作者:惠敏莉,系党的二十大代表、西安易俗社社长)
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是白膘的带皮鹅肉,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称量时也应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惯例,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